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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松江區佘山鎮人們政府部門
公司公告
黃其付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、《附違反法工程的不出產鑒定書》,現因在《我國百姓中國民國憲法民事法律法律上訴法》要求的別的辦法無法送至,行政規章《我國百姓中國民國憲法民事法律法律上訴法》第八十八條的要求,向你公司公告送至《責成年限拆卸時影響書》、《附有悖法工程的總停產舉證書》,自發性出本通知公告生效日起,路過三十五日,即算作簽收。
圖片附件:
1、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
2、《附違背法房屋的不了產判定書》
二〇二四五年五月每日